规章制度

北京工商大学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一、依据国家及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档案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本校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工作,通过例行的接受制度和征集办法,将全校的(党群、行政、教学、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实物)等档案及有关资料集中到档案馆,实行统一管理。

三、做好档案业务基础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接收、检查、管理、统计、销毁等工作,并将其整理、鉴定、分类、编目。具体做法是:

1. 接收档案:按《档案归档验收办法》执行。

2. 整理档案:按教育部(27号令)颁布的档案实体分类法进行分编。分编前,再次检查各部门上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然后按档案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编制顺序号、制定保管期限、装盒、写盒、盖章、上架,并在移交目录上写上分类情况。

3. 档案分编后,在移交目录的基础上,按顺序号机打案卷目录,同时建立全引目录,以便于今后工作查找和借阅查找。账本要求999项为一本帐,按年度、按类别分别各建账本。原来没有的要逐步予以完善。

四、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协助各部门做好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等工作。

负责兼职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开展档案的宣传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等各部门提供档案利用。

七、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污染等)确保档案的安全。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八、以馆藏为基础,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组织档案的编研工作。

九、参加档案学术研究和档案协作交流活动,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实行科学管理。

十、严格保密制度,遵守档案人员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档案的各项制度。

十一、对工作中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保证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档案的安全完整。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