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北京工商大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档案馆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具体负责档案的鉴定工作。

二、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馆负责组织。档案馆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档案鉴定计划,对各类档案定期进行档案价值鉴定,并相应修改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及时组织鉴定和销毁。

三、需要鉴定销毁的档案,应由档案保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档案馆论证提出意见后,提交鉴定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要造册登记,在指定地点,由两人以上负责监销,监销人员要在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签字。

五、档案鉴定报告与销毁清册,要及时归档,永久保存。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销毁学校档案,违反者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