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谈档案

周恩来与档案工作(上)

翻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周恩来对党和国家的档案工作给予了极大的重视与关怀,倾注了大量心血。无论是对档案资料的收集、保护,对档案业务与档案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还是对档案法规的建立以及档案学科教育的发展,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成长,都做出了许多重要而又具体的决策,在中国档案事业史上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档案是个人、团体、机构和政府活动的原始记录,具有重要的参考凭证作用和永久的保存价值。所谓革命历史文献档案,是指凡具有查考使用价值、经过立卷归档集中保管起来的关于革命历史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收发电文、会议记录、电话记录、人事材料、技术文件、出版物原稿、财会簿册,印模、照片、影片、录音带以及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文书。档案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内容。周恩来认为,革命历史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中国革命建设不可缺少的信息资源。做好档案工作十分重要。

始终注重收集档案

周恩来一向注重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革命战争年代,他就强调收集我党的有关文件存底。19274月,周恩来指示中共上海区执委会发出《关于搜集过去文件存底问题的通知》,并领导建立了中央地下文库,集中保存党的重要文件存底。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领导编辑的《六大以前》、《六大以来》、《两条路线》等文献,就是使用了大量从上海党中央地下文库送来的档案。1946年,周恩来又派人从地下文库取出4000余件珍贵历史文件运回延安,交给党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保管。

周恩来还强调收集旧政权的档案。19472月,周恩来起草《收集顽政权一切档案的通知》,要求各路解放军在解放敌人占据城市后,立即“收集顽方政府一切档案、文献、法令,转送后方,得便送延安”。新中国成立伊始,周恩来接连两次主持召开政务院会议,就“接收前国民党政府中央各机关人员、档案、图书、财产物资问题”做出决定。19501月,周恩来就前国民党政府驻外使领馆少数极端分子毁损文件发表声明,“在中央人民政府接管以前均应照旧供职,并负责保护一切资财、图表账册和档案,听候清点和接管”。9日,责令驻香港原属国民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主管人员和全体员工,“务须各守岗位,保护国家财产、档案,听候接收”。

周恩来特别重视保护社会知名人士的档案材料。1957年秋,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程砚秋致信周恩来,请周恩来作为他的入党介绍人。1113日,周恩来致信程砚秋,并在程砚秋的入党志愿书上写下了他的意见和希望:“程砚秋同志在旧社会经过个人的奋斗,在艺术上获得相当高的成就,在政治上坚持民族气节,这都是难能可贵的。解放后,他接受党的领导,努力为人民服务,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这就具备了入党的基本条件。他的入党申请,如得到党组织批准,今后对他的要求,就应该更加严格。我曾经对他说,在他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期间,他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参加集体生活,力图与劳动群众相结合,好继续克服个人主义思想作风,并且热心传授和推广自己艺术上的成就,以便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发扬为劳动人民服务的精神。”程砚秋入党后给周恩来回了一封信,信中表示了自己的决心。195910月,周恩来写信给文化部文物局长王冶秋:“偶然翻阅存稿,忽发现程砚秋同志给我那封信的回信还在。这是他入党后的亲笔表示,拣出寄你,请与我给他的那封信一并存档,好为这位当代大艺术家的最后革命奋进留念。”

在收集档案的过程中,周恩来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1958年,由于“大跃进”运动的影响,有些档案部门的工作出现了一些偏差。有些单位提出“人人办档案”、“全民办档案”、“万物档案化”等不恰当的口号;有些地方违反档案工作性质和客观规律,发动群众进行“大收大编大用”,在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编写成百上千甚至数万件所谓“参考资料”。对此,周恩来进行批评并予以制止,他指出:“以后不要搞大办档案了”,从而及时纠正了在档案收集、利用及编研工作中不适当发动群众、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地大量编写参考资料的倾向和一些不恰当的口号及做法。

灼损了两三个字也做检讨

革命历史文献档案是历史的记录,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档案工作特有的功能。因为不管是党政机关的档案,还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都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真实反映。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档案利用的前提条件。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为了适应客观环境的需要,党中央成立了秘密工作委员会,由周恩来领导。党中央规定:需要留存的文件一般要有三套分三处保存。一套送交共产国际;一套由中央秘书处文件保管处保存(文件保管处是党中央的秘密档案库,地址绝密,只有周恩来等少数人知道);一套由中央特科指定专人保管。这种一式三套制是在白色恐怖下采取的一种重要而特殊的措施。三套文件由国内外三个地方保存。在共产国际保存的那套文件,由于处于和平环境,不会受到损失。在中央秘书处秘密档案库里保存的一套,由于得到周恩来的关怀和有关人员的努力,大批档案虽然收藏在敌人白色恐怖之下,却一直安然无恙,后被销毁。

在上海的中共中央到1931年,总共积累20余箱档案材料。这年初,周恩来指示瞿秋白起草了《文件处置办法》。周恩来审阅后在原稿首页上批示: “试办一下,看可否便当”。并指出:“如可能,当然最理想的是每种二份,一份存阅(备调阅,即归还),一份入库,备交将来(我们天下)之党史委员会。”这是在周恩来亲自指导下我党最早的有关文书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收集、保管档案文件作了周密的设想和详细的规定,充分反映了周恩来为了现实革命斗争的需要珍惜每一份档案文件的理念。

抗日战争时期,周恩来经常往来于重庆与延安之间。不论在延安或在重庆,周恩来对于党的档案材料非常关心和爱护。八路军办事处和南方局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材料。怎样才能把档案保管好呢?周恩来指示工作人员,把不重要和重复的文件销毁,把一部分重要档案转移到防空洞保护起来。周恩来在延安向中央统战部调用档案,归还后档案管理人员发现在一份文件的上边有这样一段文字:“拨灯捻不慎,火星掉落在文件上,灼损了两三个字,这是我的责任。”事情并不大,可是周恩来却认真记载在案,而且诚恳作了自我批评。

非常时期挽救珍贵档案

为了保护党中央机密材料的安全,在上海地下工作期间,在周恩来主持下,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秘密工作指示和规定制度,其中涉及档案工作的有:一是继续坚持向共产国际递送文件的制度。19293月中央秘书处一次就向共产国际递送31种文件,其中有中央通告、中央致各省的指示信、决议、计划、工作报告和各省委的材料等。二是建立秘书保护档案的制度。19293月,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议,通过了《关于秘密工作技术问题的通知》,对文件材料规格化的要求、收藏的条件、传递的规定、管理的要求、秘书工作的行政纪律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三是规定中央秘书处直接受中央组织局领导。

周恩来始终重视革命历史文献档案的保护工作。194610月,中央机关疏散档案时,他就将自己保存的文件交给秘书处材料科保管。19471月,他起草了给叶剑英等人的电报,请叶指定专人,将其所有文件分类、编成目录,连同全件送回延安。同年6月,他电告邓颖超:你去五台开会,望将整理好的个人文件,仍交曾三保管。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有些档案的图纸质量不好,严重影响了图纸档案的保护。196311月,国家档案局提出了《关于切实改善图纸质量和图纸复制技术的报告》。21日,周恩来在该报告上批示“转发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省、市、自治区人委,并责成计委指定专人组成小组主持此事,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据此,国务院要求“国家科委组织研究改进制图用的药剂、纸张、设备的质量,并制定国家技术标准颁布施行,凡不合乎技术标准的一律不准使用”。1964年,党中央领导多次指示要加强档案的战备工作。周恩来亲自给中央一个工业部门的负责同志打电话,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把本系统的重要科技档案送到安全地带保管起来。196910月,周恩来在外交部《关于外交档案备战问题的请示报告》上批示:“原则同意”,并对各类外交档案的移交、存放方法等提出了具体意见。1972年,他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移交录音档案的报告》上批示:“待中央档案馆后库建设起科学保管条件,再将应长期保存的接收过来。”

“文化大革命”期间,周恩来仍然关心革命历史档案的安全。他在签发的一系列文件中,多次提出在要确保档案文件的安全,不准冲击档案部门,不准抢劫损毁档案文件。在动乱的日子里,周恩来曾挺身而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挽救了大量珍贵档案。然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曾经借口清查敌伪档案,千方百计地控制档案的使用权。他们一方面歪曲档案内容,制造诬陷中央和地方党、政、军领导人的《黑材料》;另一方面,不择手段地窃取、隐藏有关他们的档案材料,销证灭迹,掩盖罪恶。使档案事业遭到严重破坏。许多档案馆()受到造反派的冲击,抢劫、烧毁档案的事件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使国家的档案材料遭到严重损失。当时中央调查部造反派以查“黑材料”为名,要冲进档案室抢档案。周恩来得知后严肃地讲,这是最高机密的档案,怎么能抢呢,并派人前去劝阻。不久,陈云家里被查抄,周恩来对毛泽东说:陈云是党的活档案,可是,陈云现在家里的东西都被抄了,这些东西传出去是不是不好?毛泽东立即批示:陈云交给总理负责,其他人不准过问。19669月,经周恩来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保障党和国家机密安全的规定》,指出:密码、电报、机密文件、档案和机密资料等都是“党和国家的核心机密”,所有干部和群众“都有责任加以保护”,未经领导机关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索取和动用”,不得“强行进人机要、档案和机密资料部门的办公室和库房”。9月初,他又主持起草了《有关红卫兵的几点意见(未定稿)》,要求广大青少年不要冲击党政机关,以使“机密不致外泄,档案不致遗失”。10月,周恩来得知陶鲁茄的办公室被造反派砸开并抢走了一部分文件后,当即指示有关方面:将国家经委过去的文件档案全部集中起来,由国务院加封条,非经国务院批准,任何人不准擅动。19671月,周恩来得悉中央统战部档案被抢后,指示公安部、中共中央办公厅,以他和李富春的名义,找抢档案的造反派和保护档案的群众协商,将档案暂时封存。1967年春夏之交,外交部档案室的档案在被造反派任意摘抄、复制、转抄、公布之后,有全面失控的危险。他要求外交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外交档案的安全,否则要实行军管。随后即派军代表掌握了外交部档案的管理权。8月,周恩来下令封存总政干部部的干部档案,并派卫戍区部队警卫,强调启用档案必须经军委首长批准,以保护军队高级干部档案的安全。9月,周恩来审核并签发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就二机部大批绝密技术资料在武斗中被抢之事电示兰州军区等单位,要求兰州军区、中央调查组严肃处理此事。应将抢走的所有档案资料、材料,立即如数交出。如有人拒绝交出,应以违犯国法论罪。19687月,周恩来修改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布告”明确规定:抢劫国家档案机密,即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追查到底,实行无产阶级专政。1967227日,周恩来修改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确保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安全的几项规定》指出:对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一定要加强保护,一律不准冲击、占领机要室和档案库,不准抢占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已经抢走的机要文件和档案材料一律追回。

    在周恩来的大力保护下,许多珍贵档案在经历了风雨岁月的洗礼后,得以留传后世,成为历史的见证,后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